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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创新实践获省市肯定

发布日期:2020-12-29 浏览次数:

 12月25日,在第二十八届基层卫生改革与发展学术会议上,我市总结形成的“嘉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创新实践”的做法获一等奖,同时获嘉兴市2020年改革创新优秀实践案例。


 近年来,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重结合新形势、满足新需求、明确新定位,尤其努力探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创新实践,有效满足了全市不同类型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探索实践了四种医养结合服务。

 一、注重探索实践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根据《嘉兴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嘉政发[2017]20号)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要求,搞好思想发动,并组织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培训。研究出台政策,下发《嘉兴市基层医疗机构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申请与协议管理办法》等;加强部门协调,在医保政策上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截至2020年9月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请为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共52家,共开设长护险床位1285张。 

 二、注重探索实践安宁疗护服务

 我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单位,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临终期提供安宁疗护,既有能力条件,还有患者比较愿意,我们开展全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注重构建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体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开展动员部署,明确提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主体,要求每个县(市、区)确定1家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先行试点。目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的氛围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安宁疗护业务培训26次,已有9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安宁疗护病房开展服务,受到社会普遍赞誉。

 三、注重探索实践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

 针对我市15个村(社区)列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实施的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组织培训,编印具有嘉兴特色《嘉兴市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指导手册》等,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要求与工作内容。注重指导,召开推进会议,推广经验做法。通过探索实践,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能力。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明显提高。

 四、注重探索实践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服务

 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周边的养老机构,一般属于同一个镇(街道),有责任、有能力、有愿望共同做好养老机构老人们的健康养老服务,在《嘉兴市医养结合试点实施方案》里明确要求“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周边的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为养老机构老人们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目前,全市共有57家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周边57家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关系,占全市养老机构的62%(其它38%的养老机构已内设医疗机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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