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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3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嘉政发〔2015〕73号)精神,现将《2020年度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承办处室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委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2020年度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处室

1

嘉兴市区域卫生规划

规划与财务审计处

嘉卫〔2020〕153号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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