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医疗机构】拟设置嘉兴市中医医院康复分院(第二名称:嘉兴市阳光康复医院)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15 浏览次数: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嘉兴市中医医院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康复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嘉兴市中医医院康复分院

 (第二名称:嘉兴市阳光康复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塘路136号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100张(1台)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眼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科。(备注栏:健康体检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来人来电来函向我委提出,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盖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嘉兴市文桥路486号),电话:0573-83687615(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分享: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