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拟认定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7 浏览次数:为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全面提升我市老年人看病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我市在各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范围内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根据《浙江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试行)》,二级医疗机构经医院自评、县级卫生健康局评估认定和市级卫生健康委复核,下列16家医疗机构作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拟认定对象(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
二、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处;
联系方式:0573-83685701;
联系地址:嘉兴市公共卫生中心大楼701室。
附件:嘉兴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拟认定对象名单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嘉兴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拟认定对象名单
1.浙江省荣军医院
2.嘉兴市南湖区中心医院东部
3.浙江新安国际医院
4.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
5.嘉善县中医医院
6.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
7.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嘉善县精神卫生中心)
8.平湖市第一医院
9.平湖市第二医院
10.海盐县人民医院
11.海盐县中医院
12.海宁市中心医院
13.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14.海宁康华医院
15.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16.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