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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拟认定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全面提升我市老年人看病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我市在各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范围内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根据《浙江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试行)》,二级医疗机构经医院自评、县级卫生健康局评估认定和市级卫生健康委复核,下列16家医疗机构作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拟认定对象(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

 二、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处;

 联系方式:0573-83685701;

 联系地址:嘉兴市公共卫生中心大楼701室。

 附件:嘉兴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拟认定对象名单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嘉兴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拟认定对象名单

  

    1.浙江省荣军医院     

  2.嘉兴市南湖中心医院东部     

  3.浙江新安国际医院

  4.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

  5.嘉善县中医院       

  6.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 

  7.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嘉善县精神卫生中心)

  8.平湖市第一医院 

  9.平湖市第二医院

  10.海盐县人民医院

  11.海盐县中医院

  12.海宁市中心医院

  13.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14.海宁康华医院

  15.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16.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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