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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八届六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2-18 浏览次数:

对市人大八届六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曹金代表:

您在市人大八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医院哨点作用,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的建议”收悉,我委组织相关专家,会同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协同谋划,现答复如下:

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工作,赴医疗机构实地了解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推进情况,坚决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能力体系建设,思想再统一、工作再部署、措施再明确、责任再压实,在疫情防控能力、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医疗救治能力、发热门诊建设、公卫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升。

一、加快提升定点医疗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

嘉兴市第一医院作为我市传染病定点医院在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市不再收治新冠病人的形势下,我市第一医院长期处于新冠疫情防控的实战状态。为加快推进我市传染病医疗资源扩容,嘉兴市第一医院二期工程(传染病楼改扩建及医教研综合楼新建)项目于2020年11月21日取得立项批复,项目总投资10亿元。该项目已纳入《2021年嘉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作为重点民生补短板项目拟列入《嘉兴市“学党史 守初心 惠民生”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项目拟设置传染病病房100间(其中计划90间负压),配套负压手术室、分娩室、血透室、ICU、发热门诊等,有独立的医技检查、检验区域,实现闭环管理。项目完成后预计可新增200张传染病床,医院传染病床位规模可达到300张以上,市本级传染病床配置达到1.5床/万人的要求,可进一步提高我市应对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各县(市、区)传染病区(房)建设也积极推进中,预计十四五末全市传染病床位可达到900张。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工作。目前医院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报审等工作。

二、加快推进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规范化建设

“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提升项目”列为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开设儿科服务的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的新、改、扩建,提高发热门诊建设水平和接诊能力。全市建设需提升规范化发热门诊29家、配备独立CT29台、建设留观室345间。目前,除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尚未完成基础建设(预计9月底完成,10月份投入使用),其他均已完成或正在推进发热门诊改造,所有运行发热门诊均达到留观室三级医院15间、二级医院10间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建设,全市有建制镇(街道)73个,其中建设发热门诊8个,发热诊室65个,实现每个建制乡镇均建设有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初筛能力,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分级诊疗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分级承担、统筹保障,做好发热门诊建设、设施设备资金保障工作。

三、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为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7〕40号)、《关于抓紧补齐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配备的通知》(浙编办字〔2020〕114号)文件精神,我委与市委编办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深入沟通,对市、县两级疾控中心按照每万常住人口的1.2至1.4的比例给予及时调整编制,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中市疾控中心新增编制34名,调整后事业编制为113名;各县(市、区)疾控中心也均按照要求比例核定到位,累计新增事业编制110名。在2019年我市公共卫生人员5063人的基础上,2020年我市公共卫生人员有较大增长,超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的省定标准。

四、加快完善基层公共卫生网格化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是公共卫生防控的网底,是最薄弱的防控环节,为确保公共卫生管理全覆盖、无遗漏,我市全面落实基层公共卫生网格化管理。各县(市、区)均建立了以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网格长、局机关干部为一级网格员、医共体牵头医院相关干部为二级网格员的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各网格内配足配齐卫生执法力量。全市共建立网格75个,出动网格人员798人,其中网格长78人,机关干部269人,医务人员329人,执法人员122人,将辖区村卫生室、诊所及门诊部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明确职责分工,严密开展全链条监管。全市分别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1386名业务骨干组建而成驻村(社区)疫情防控指导员团队,实行指导员负责制。对全市1160个村(社区)、1639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医务室、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常态化督查管理,实现监督巡查全覆盖。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    


嘉卫函〔2021〕44号对市人大八届六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doc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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