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1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7号)

发布日期:2021-05-18 浏览次数: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的护理1(18)岗位递补加试工作已完成。根据《2021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6号)》精神,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加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加试不设置考试合格分数线,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

序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成绩

排名

进入资格复审标识“★”

1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护理1(18)

2101180023

62

1

2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护理1(18)

2101180063

54

2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

地点: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707室(文桥路486号)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嘉兴市卫生健康委需要出示嘉兴“健康码”和测量体温,非绿码或测量体温超过37.3℃以上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场地内。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网上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序号1至25号岗位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历届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与单位签订的最近一次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入围资格复审前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4.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凭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复审通过材料当场领取《体检通知书》。

咨询电话:0573-83687707。

监督电话:0573-83676257,0573-82228947。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分享: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