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拟设置嘉兴市公安局医务室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次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嘉兴市公安局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医务室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嘉兴市公安局医务室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嘉兴市展望路333号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内部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来人来电来函向我委提出,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嘉兴市文桥路486号),电话:0573-83687615(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