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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06 浏览次数:

一:行政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执法范围:嘉兴市

监督举报地址:嘉兴市文桥路486号

邮编:314050

举报投诉电话:0573-12345


二、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医药法》《精神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以及《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四、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

详见附件2


五、救济渠道

当事人如不服我委行政执法决定,可在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行政复议局(联系电话:0573-83383501,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祝家岗路中南大厦13楼)。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祥见附件3


附件1:嘉兴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名单

附件2: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

附件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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