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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等9家医院等级评审拟定结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3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工作部署,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湖区中心医院、秀洲区人民医院、秀洲区王江泾医院、嘉兴市王店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进行了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对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海盐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二级甲等精神病医院、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评审结论拟定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到2024年4月9日,共7天。

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联系处室: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方式:0573-83687617;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文桥路486号嘉兴市卫生健康委617室。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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