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6-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6 浏览次数: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级各医院: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医疗服务,增强群众就医体验,提升医改获得感,推进健康嘉兴建设,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2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33号)和《2016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在系统内进一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6-2017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为三级、二级医院。
二、工作重点
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项目导向,提升服务能力,助力发展引擎,推进智慧医疗。针对当前在就诊环境、医院标识、服务态度、服务流程、隐私保护、信息透明、急诊服务、纠纷投诉等领域群众感受最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国家卫计委要求的预约诊疗、日间手术、中医医疗、医疗质量、急诊急救、优质护理、人文关怀、药事服务、信息推送、结算服务等10项重点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一)。为推进10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市卫计委特制定《嘉兴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细则》100条细化目标(见附件二,下称《实施细则》)。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在深化医改过程中,加强同医保、物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建立激励机制,争取将日间手术整体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开展日间手术创造政策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善服务。各医疗机构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十项重点工作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问题排查,认真梳理,找准短板。要制定本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具体目标,排出改善措施和时间进度表。落实责任领导和科室,发挥各部门、科室的首创精神。创新性地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重点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患者就医。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加强督查考核,注重工作实效。各市级医院和县(市、区)卫计局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典型,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有益经验,展示工作成效,树立行业形象。 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收集、汇总改善医疗服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全面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统一填报《实施细则》自评情况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三),报送我委医政处。我委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务求取得实效。
附件:1.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十项重点工作
2.嘉兴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3.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信息汇总表一
4.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信息汇总表二
嘉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信息来源: 市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