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卫生健康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16 浏览次数: 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8号)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推进廉政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工作。
一、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成立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委主任任组长,全面负责;纪检组长任副组长,负责计划协调,督促检查;办公室、纪检组、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等处室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宣传等日常工作(包括公开栏的完善、委网站有关信息的发布),办公室主任负责宣传和对外联系协调,纪检组副组长负责政务公开的投诉接待和工作监督,政策法规处处长负责窗口规范化服务的公开事项,规划财务处长负责财务对内公开事项。组织人事处负责办理有关人事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委将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本机关负责人审签;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严格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并在委网站新增“重点事项”专题栏目和在首页添加“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链接。
2.严格按要求对财政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完善我委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等信息,今年分别于5月10日和9月7日公布了预决算信息。
3.强化制度建设。设立一个“窗口”统一对外接待的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指定专人落实,逐项落实和展开政务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加以细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纪检组通过接受群众投诉,听取外部(如监督员)意见等方法,负责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改进。截止201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三、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公开政府信息691条:发布政策文件信息13条,公告公示72条,发布人事信息2条,统计信息5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416条,党建信息48条,其他信息132条。
我委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在市政府和我委门户网站上发布,及时发布人事招聘等社会关切信息。在委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网上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委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已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委收到要求行政复议的申请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存在的问题:一是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量大面广,加之人手紧张,部分公开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同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同步问题较为迫切。二是公众法制意识的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工作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2019我委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重点是围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规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执行,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三是进一步完善“健康嘉兴平台”等新型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嘉兴市卫生健康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