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拟设置圣托(嘉兴)妇女儿童医院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6 浏览次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圣托(嘉兴)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妇产(科)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圣托(嘉兴)妇女儿童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嘉兴市经济开发区楫川路666号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180张(2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消化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妇女营养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眼科 /耳鼻咽喉科;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病理科(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儿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科******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来人来电来函向我委提出,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嘉兴市文桥路486号),电话:0573-83687615(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