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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宁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1-27 浏览次数:

11月26日10-24时,海宁市新增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


阳性感染者1,系11月25日通报的2例卡口拦截发现阳性感染者的同车同行人员,于当天集中隔离管控。


阳性感染者2,系省外通报协查的密接,11月26日15:00由市外乘车至海宁,接到协查通报后就地管控,16: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每3天进行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行业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对象按规定频次进行检测),主动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


省外来(返)海宁人员要落实提前报备制度,并严格实行“落地检+三天三检+三不”的健康管理措施。“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实行“三天三检”,“三天三检”完成前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允许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超过24小时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健康码”赋黄码。“三天三检”均为阴性的再纳入属地常态化核酸检测。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信息来源: 海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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