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计生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浏览次数: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文件
浙计生协〔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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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计生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5.29
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计生协会: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今年5月29日,是中国计生协成立42周年纪念日,也是计生协第24个“会员活动日”。根据中国计生协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决定在全省计生协会系统组织开展以“喜迎二十大 树婚育新风 促健康和谐”为主题的“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动员广大会员群众带头倡导婚育新风、促进家庭健康和谐,助力“浙里健康”“浙有善育”,助推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日至31日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树婚育新风 促健康和谐
三、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喜迎二十大”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深化党的百年奋斗光辉历程和历史经验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座谈、交流讨论、专题讲座、参观寻访、故事讲述、征文演讲等主题教育活动,团结引领广大计生协会工作者、会员、志愿者深刻感悟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伟大成就,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热情和激情,积极投身协会事业、争创协会一流业绩,在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贡献协会力量、展现协会风采。
(二)广泛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倡导活动。一是开展政策宣讲培训。广泛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加强对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宣传解读。二是开展新型婚育文化优秀宣传作品创作和征集活动。各地要积极整合资源,努力挖掘相关人才,大力创作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有较强穿透力、感染力、传播力的微视频、微动漫、民间文艺等新型婚育文化作品,用群众身边人身边事开展符合新时代特征和人口均衡发展要求的科学婚恋观、生育观的教育引导,重塑多子女家庭养育文化。省计生协会将组织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宣传100件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通知另发)。三是开展各类专题活动。以青年人群为重点,通过组织知识竞赛、读书会、辩论赛、广场活动、专家讲座、云课堂等活动,宣传生殖健康知识和生育力保护,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责任共担、代际和谐、破除高价彩礼”等新型婚育文化,推动婚育新风“进村居、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四是开展各类阵地宣传。充分发挥协会线上线下各类阵地优势,在加强网络互动和新媒体平台宣传的同时,积极打造宣传橱窗、主题墙、文化园和“会员之家”“文化礼堂”等线下宣传阵地,推动形成浓厚的新型婚育文化宣传氛围。五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倡议书》发放宣传。以省计生协会印发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倡议书》(见附件1)为模版,广泛开展倡议书印制分发和宣传倡导活动,动员广大会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响应、带头实践,争做新时代新型婚育文化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三)深入开展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响应健康中国、健康浙江战略,围绕推动健康成为新时代的家风建设,根据不同人群健康需求,开发制作通俗易懂、内容科学、适宜推广、群众喜爱的健康知识读本、宣传册、服务包等,广泛动员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健康素养66条”、合理膳食、“三减三健”、控烟限酒、慢病管理、传染病预防、疫情防控等家庭健康科普知识宣传。二是组织开展“好家风 健康行”主题推进活动。认真实施各类健康宣教项目,以举办“养生大讲堂、健康云课堂、健康知识竞赛、体育健身”等活动为载体,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康家庭建设,讲好健康好家风故事。以迎接杭州亚运会为契机,积极助力掀起“全民亚运”健身热潮。三是培育打造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基层协会工作者和会员骨干要提高相关专业技能,主动当好群众身边的健康指导员,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老人照护等全生命周期健康咨询服务,推动每个家庭、每个家庭成员落实健康责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助力打造“浙里健康”“浙里长寿”金名片。
(四)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新时代群众新需求,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创新发展“圆梦微心愿”等活动载体,精准帮扶计生特殊家庭、困难计生家庭、流动人口和农村“三留守”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众,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紧紧抓住计生协会助力“一老一小”暖心行动列入群团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12项战略抓手的契机,深入实施生育关怀和家庭健康促进八大行动项目,做大做强“向日葵亲子计划”、青春健康教育、“暖心行动”等专有性服务品牌,推动成果由点上开花转化为面上出彩,使“为民办实事”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大力开展优秀典型选树学习宣传活动。围绕计生协会示范试点项目、重点工作、特色活动、品牌服务等,深入挖掘鲜活生动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人物,重点选树一批在计生协会改革中创新发展、走在前列的基层计生协会,以及长期在基层一线默默奉献的计生协会优秀干部、会员和志愿者。在选树典型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开展好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通过经验交流、报告宣讲、媒体访谈、故事分享等方式,讲好协会故事,传播协会声音,提升典型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影响力,做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在计生协会系统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贡献、当表率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干部、会员和志愿者奋勇争先、实干担当,把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热情转化为铸忠诚、守初心、担使命的实际行动和强大力量,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建功立业、发挥生力军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地计生协会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充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方案,做到规定动作“不能少”,自选动作“有特色”,全面提升全省“5.29会员活动日”活动品牌的影响力。
(二)扩大宣传效应。各地计生协会要增强宣传意识,注重发挥主流媒体、业内报刊、新媒体等平台作用,用富有时代特色和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5.29会员活动日”活动的特色做法和主要成效,切实增强宣传的感染力,营造热烈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地计生协会要立足实际、守正创新,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5.29会员活动日”群众性宣传服务活动,推动群众需求和协会重点工作的深度融合,注重实际效果,把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请各市计生协会于6月12日前将本市活动总结、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及精彩活动视频(2-3个)、照片(10张)通过浙政钉报送省计生协会组宣部黄伟(0571-89937082)。
附件:1.《婚育新风进万家倡议书》
2.第24个“5.29会员活动日”信息统计表
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
婚育新风进万家倡议书
全省计生协会广大会员: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当前我国面临严峻的人口形势,生育水平持续下行,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2021年5月,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形势的新变化,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围绕贯彻中央精神,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程中,提出打造“浙有善育”金名片,通过健全生育支持政策、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等举措,积极提振群众生育意愿,有效应对少子老龄化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此,我们向广大会员发出倡议:
一要带头倡导适龄婚育;
二要带头倡导优生优育、科学育儿;
三要带头倡导夫妻共担育儿责任;
四要带头倡导破除高价彩礼、婚事简办;
五要带头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
六要带头倡导弘扬健康和谐好家风。
全省会员要在“六个带头倡导”上为广大群众做示范、作表率,争做新时代新型婚育文化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让婚育新风走进千家万户,为推动全社会树立科学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助力“浙有善育”作出新贡献。
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4月
附件2
第24个“5.29会员活动日”信息统计表
单位(公章): | ||||||||||||
宣传活动 | 省级计生协 | 地市县级计生协 | 乡镇计生协 | 村居社区计生协 | ||||||||
活动场次 | 宣传人数 | 活动场次 | 宣传人数 | 活动场次 | 宣传人数 | 活动场次 | 宣传人数 | |||||
服务活动 | 省级计生协 | 地市县级计生协 | 乡镇计生协 | 村居社区计生协 | ||||||||
慰问服务场次 | 慰问人数 | 慰问服务场次 | 慰问人数 | 慰问服务场次 | 慰问人数 | 慰问服务场次 | 慰问人数 | |||||
其他服务场次 | 服务人数 | 其他服务场次 | 服务人数 | 其他服务场次 | 服务人数 | 其他服务场次 | 服务人数 | |||||
媒体宣传 | 国家级媒体 | 省级媒体 | 地市级媒体 | 县级媒体 | ||||||||
文字稿件 | 音频、视频稿件 | 文字稿件 | 音频、视频稿件 | 文字稿件 | 音频、视频稿件 | 文字稿件 | 音频、视频稿件 | |||||
网站和新媒体建设 | 省级计生协(填有/无) | 地市级计生协(填总数目 单位:个) | 县级计生协(填总数目 单位:个) | |||||||||
官网 | 微信公众号 | 微博 | 官网 | 微信公众号 | 微博 | 官网 | 微信公众号 | 微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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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在本级计生协会网站、内刊的发稿不计入媒体宣传一栏发稿量。
信息来源: 浙江省计生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