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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海盐县中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29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和《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浙卫发〔2019〕54号)规定,按照《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中医医院等级评审专家组对海盐县中医院进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经综合审定通过评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信函以邮寄日邮戳为准。举报要求实名,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嘉兴市文桥路486号,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314050;传真:0573--83672711;电子邮箱:4922371@qq.com。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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