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浙嘉)医广[2023]第10-13-3号)
发布日期:2023-10-13 浏览次数: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嘉兴兮颜棠医疗美容诊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林彩霞 |
医疗机构地址 | 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益路744、746号 | 医疗机构类别 | 医疗美容诊所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广告式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浙嘉)医广[2023]第10-13-3号 |
公示期: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嘉兴市文桥路486号),电话:0573-83687617(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