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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浙嘉)医广[2023]第10-13-3号)

发布日期:2023-10-13 浏览次数: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嘉兴兮颜棠医疗美容诊所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林彩霞

医疗机构地址

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益路744、746号

医疗机构类别

医疗美容诊所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网络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0秒

广告式样

图片 1.png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浙嘉)医广[2023]第10-13-3号

公示期: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嘉兴市文桥路486号),电话:0573-83687617(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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