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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宁市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等级评审拟定结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3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工作部署,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海宁市中心医院、海宁康华医院、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评审结论拟定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到2023年11月29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联系处室: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方式:0573-83687617;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文桥路486号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大楼617室。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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