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浙嘉)医广[2023]第12-21-2号)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嘉兴贝齿口腔门诊部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刘佳林 |
医疗机构地址 | 嘉兴市洪殷路412号 | 医疗机构类别 | 口腔门诊部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广告式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浙嘉)医广[2023]第12-21-2号 |
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嘉兴市文桥路486号),电话:0573-83687617(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