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嘉卫实践丨“四高”举措加大医疗美容行业治理力度
发布日期:2023-02-13 浏览次数:嘉兴市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上级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求,从2022年10月起会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治理过程中,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本职、创新措施、强化统筹、压实责任,采取“四高”举措,推动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定员定岗定责。 抓好顶层设计。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任组员,印发《关于做好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整治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清理整治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7大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梳理措施清单,召开全市卫生监督重点工作推进会作专题部署。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相应组建工作机构、细化执行方案。抓好考核督导。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行政执法效能考核,建立专项治理情况“双周报”制度,定期汇总晾晒各地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专班组长带队赴各县(市、区)开展督导调研,在一线发掘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难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畅推进、实战实效。
二是高效协同,合心合力合拍。
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信息互通。核查汇总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各类医疗机构名单,统计形成医疗美容机构名册,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形成“有照有证”“有照无证”“无照无证”主体清单。贯通监管链条。全面贯通“非法行医查处一件事”平台,将排摸报送非法医疗美容线索纳入基层治理网格员日常任务,线上推送违法线索,卫生健康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处置,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按职责提供协助,打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链条,提升监管效率。开展联合行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市场主体库,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整治以来共开展5次。 三是高频宣传,全线全面全域。 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理解、参与、支持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面向人民群众,积极组织普法宣传,加大医疗美容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药学知识普及力度,共发布各类宣传稿件31篇次,点阅量累计超百万,嘉兴市卫生监督所拍摄的《拒绝非法医美》专题宣传片点击量1万+。面向监管对象,开展依法执业承诺和依法执业自查,签订医疗美容机构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承诺书828份,在医疗美容机构推广使用“浙江省医疗机构自查自律系统”,自查覆盖率100%。面向执法人员,建立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每月报送机制,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为执法人员提供相互学习借鉴、交流提高的平台。
四是高压执法,严查严管严打。
精准排摸线索。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列入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年度考核,划分72个专项治理网格,每个网格由协管员负责日常巡查和线索排查,排查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机构现场核查。突出数字赋能。在全市医疗美容机构部署“阳光医美”和“阳光手术室”系统,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全市医疗美容机构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信息,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抓拍、数据比对实时监测违法风险。严格依法查处。专项治理期间,全市共依法查处医疗美容案件41起,累计罚没款145.56万元,其中既有强脉冲光脱毛、去疣、注射美白除皱、眼袋填充等传统非法医疗美容项目,也有热玛吉、激光皮秒等新型非法医疗美容项目。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