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浙嘉)医广[2023]第3-13-1号)-杭州口腔医院嘉兴分院
发布日期:2023-03-13 浏览次数: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杭州口腔医院嘉兴分院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王维倩 |
医疗机构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辰大厦翠柳路45号 | 医疗机构类别 | 口腔医院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广告式样 | ![]()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3月13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浙嘉)医广[2023]第3-13-1号 |
公示期: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嘉兴市文桥路486号),电话:0573-83687617(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