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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浙嘉)医广[2023]第3-13-1号)-杭州口腔医院嘉兴分院

发布日期:2023-03-13 浏览次数: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杭州口腔医院嘉兴分院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王维倩

医疗机构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辰大厦翠柳路45号

医疗机构类别

口腔医院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0秒

广告式样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3年3月13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浙嘉)医广[2023]第3-13-1号

公示期: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嘉兴市文桥路486号),电话:0573-83687617(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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