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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市本级医疗救护员(项目制)培训定点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院前急救医疗救护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市本级医疗救护员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进行公开报名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具有培训相应资质的机构,有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师资培训导师的职业培训机构一家。

二、培训内容

培训形式包含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面向全市的院前急救驾驶员、担架员、调度员。以百姓需求为导向,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切实提高知识水平和技能操作能力,打造高素质院前急救人才队伍。

三、认定基本条件

1.机构经营规范,诚信守法,至少有三年的医疗救护员职业技能培训历史,且没有投诉等不良信用记录。

2.拥有医疗救护员培训的专业师资团队,培训导师经验丰富,导师培训场数每年不低于2场。

3.机构有实践操作场地和服务对象。

4.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参与培训项目必须独立完成服务委托,不得采取分包和转包方式委托其他机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报名的;

(2)存在私自转让职业培训资质的,或近两年培训中被纪检机关、审计等部门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3)在参与职业培训工作中,因相关问题被书面通报或书面告知取消培训的。

四、申报材料

1.《嘉兴市本级医疗救护员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见附件)。

2.开展医疗救护员技能培训课程、教材选用等相关材料。

3.培训机构场地、设施、设备及专家情况(包括职称职务)、培训教师名单及身份证明、相关执业资质等。

4.以往救护员培训经历、成果。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正本一本、副本二本,同时报送电子稿。)

五、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工作相关信息由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网站或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六、认定程序

1.申报。培训定点机构实行自主申报原则,凡有意向申报培训定点机构的单位于2024年5月20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申报材料。

申报地址:嘉兴市文桥路486号,联系电话:83685615;联系邮箱:jxswsjyzc@163.com。

2.评审。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主要审查培训机构的培训条件、师资力量、培训业绩和管理水平等方面情况。

3.认定。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市卫生健康委在其门户网站上对拟认定的市本级医疗救护员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无异议的,即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4.管理。定点机构应积极参加医疗救护员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机构,一经发现,取消定点机构资格。

附件:嘉兴市本级医疗救护员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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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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