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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新华医院和海盐邦尔医院等级评审拟定结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4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工作部署,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平湖新华医院、海盐邦尔医院进行了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评审结论拟定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到2024年6月30日,共7天。

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联系处室: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方式:0573-83687617;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文桥路486号嘉兴市卫生健康委617室。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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