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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嘉兴市进一步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相关补助(津贴)发放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07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嘉兴市进一步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相关补助(津贴)发放办法》(嘉卫〔2025〕10号,以下简称《发放办法》)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这一重大部署是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任务的必然要求,是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的实践抓手。2024年11月9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嘉兴市进一步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的通知》(嘉政办发[202427]号),为进一步强化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地落实,确保2025年1月1日以后生育群体的利益。

二、制定依据

《嘉兴市进一步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的通知》(嘉政办发[2024]27号)

三、主要内容

《发放办法》》主要包括由补助(津贴)类型、发放标准、申请程序、职责分工等部分。具体为:

(一)补助(津贴)类型。分孕产补助、育儿津贴、医保参保补助三类。

(二)发放标准。孕产补助:生育一孩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生育二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生育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育儿津贴:生育二孩给予一次性津贴5000元,生育三孩给予一次性津贴20000元。医保参保补助:一孩个人缴费部分按20%补助,二孩个人缴费部分按50%补助,三孩个人缴费部分按100%补助,补助到孩子满3周岁。

(三)补助(津贴)的申请。原则上由女方提出申请,离婚、丧偶等特殊情况,由孩子监护人提出申请。

(四)申请方式。孕产补助、育儿津贴、医保参保补助原则上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办理。

(五)申请审核流程。镇(街道)资格初审、县(市、区)复核确认。

(六)补助(津贴)的资金发放。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将补助(津贴)资金一次性打入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原则上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七)职责分工。主要明确卫生健康部门、医保部门、财政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以及镇(街道)的职责。

(八)其他事项。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办法也作相应调整。县(市、区)可结合本办法制定相关操作细则。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卫生健康委

(二)解读人:王国芬(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三)联系电话:0573-83685817


信息来源: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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