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嘉兴市本级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次数:《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的通知》(嘉卫〔2025〕40号,以下简称《托育规划》)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婴幼儿托育服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嘉兴市本级实际,加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有效供给,构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64号)
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20〕44号)
4.《嘉兴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嘉教计〔2022〕192号)
5.《嘉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嘉卫〔2023〕30 号)
(二)相关规划
1.《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
3.《嘉兴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4.《嘉兴市本级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三)其他相关资料
1.《2023年嘉兴市城市体检报告》
2.《2023年嘉兴统计年鉴》
3.《2023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三、主要内容
《托育规划》共六章二十二条,主要包括目标策略、配置指引、预测布局等部分。具体为:
(一)目标策略。近期(2023-2025年)嘉兴市本级托育服务设施社区覆盖率达50%,所有未来社区实现托育服务设施全覆盖,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以下简称每千人托位数)达4.6个;中期(2026-2027年)嘉兴市本级托育服务设施社区覆盖率达70%,每千人托位数达5.5个左右;远期(2028-2035年)嘉兴市本级托育服务设施基本实现社区全覆盖,整体托育服务水平实现由好向优的转变,每千人托位数达5.8个左右。
(二)配置指引。班额配置:乳儿班(6-12个月婴幼儿,10个托位及以下),托小班(12-24个月婴幼儿,15个托位及以下), 托大班(24-36个月婴幼儿,20个托位及以下),混合班(18个月以上婴幼儿,18个托位及以下)。托育服务设施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电气安全的规定,人均室内建筑面积(含教室、功能室、活动室等)宜达到4平方米/人,人均户外场地面积(含室外公共活动区等)宜达到3平方米/人。
(三)预测布局。近期所需托位数为7100-7600个;中期所需托位数为8700-9600个;远期所需托位数为10200-12500个。其中南湖区近期所需托位数为3000-3200个;中期所需托位数为3800-4100个;远期所需托位数为4600-5600个。秀洲区近期所需托位数为2500-2700个;中期所需托位数为2900-3300个;远期所需托位数为3300-4000个。经开区近期所需托位数为1600-1700个;中期所需托位数为2000-2200个;远期所需托位数为2300-2900个。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卫生健康委
(二)解读人:王国芬
(三)联系电话:0573-83685817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