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0 浏览次数: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 号)的规定要求,我委对2025年8月2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嘉兴市人口计生委 嘉兴市卫生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实施意见 | 嘉市卫发[2013]200号 |
2 | 关于印发《嘉兴市卫生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审批事项下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 嘉市卫发[2013]237号 |
3 | 关于印发《嘉兴市卫生局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嘉市卫发[2014]140号 |
4 |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医疗联合体建设构建新型城乡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嘉卫计发[2016]159号 |
5 |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接轨沪杭优质医疗资源做强做优医学学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嘉卫计发[2016]218号 |
6 |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若干意见 | 嘉卫计发[2017]212号 |
7 | 关于印发《嘉兴市家庭病床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 嘉卫计〔2018〕185号 |
8 | 关于印发《嘉兴市市本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嘉卫〔2019〕78号 |
9 | 关于印发《嘉兴市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 嘉卫〔2021〕76号 |
10 | 关于印发《嘉兴市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 | 嘉卫〔2023〕30号 |
11 | 关于印发《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设定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的通知 | 嘉卫〔2023〕181号 |
12 |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关于印发《嘉兴市鼓励无偿献血若干优享措施》的通知 | 嘉卫〔2024〕74号 |
13 |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相关补助(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 嘉卫〔2025〕10号 |
14 | 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的通知 | 嘉卫〔2025〕40号 |
15 | 关于印发《嘉兴市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嘉卫〔2025〕73号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嘉兴市婴儿洗浴场所卫生规范 (试行)》的通知 | 嘉市卫发[2013]114号 |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