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嘉兴市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7 浏览次数: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委拟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嘉兴市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嘉卫〔2021〕76号)进行废止。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嘉兴市南湖区文桥路486号,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处收,邮编:314001。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87175354@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24:00。
联系人:吉昕微 联系方式:0573-83676695。
附件1: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嘉兴市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嘉兴市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起草说明.doc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信息来源: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