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设定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的通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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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落细,经充分研究,市卫生健康委依据条例规定配套制定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设定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现予印发,自2023年12月25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嘉卫〔2023〕181号关于印发《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设定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